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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現在很流行曖昧,朋友的事例太多:
你們認識很久,他天天朝九晚五噓寒問暖的電話比你的鐘錶還要準時,你滿
心歡喜你開始心懷期待,就連做夢都會笑出來,可是他就是什麼也不說,你對自己
說等等再等等,直到有一天你看到他身邊有了另一個身影,你震驚!不是...這
是....我是.....?
在朋友眼裏你們很登對,每次聚會他做你的護花使者責無旁貸,你也發現自
己對他有了些些的依賴,他總是不經意的拍拍你的肩很寵愛的揉揉你的髮,朋友
關於你們之間無傷大雅的玩笑讓你覺得很甜蜜你說你感覺幸福就在不遠的地方.
就在你以為一切都將水到渠成的時候睛天霹靂,他說他從沒對你有過這種想法他
說這是你的誤會.你呆住了!誤會?那麼多人前的親密,竟然是誤會!
傷心嗎?難過嗎?痛苦嗎?只是,只是誰讓你把曖昧當愛情呢?
這是個曖昧橫行的年代,感情出現的第三個種類,比友情深比愛情淺游走於
二者的邊緣這就是曖昧,是什麼時候開始本應是明明朗朗的愛情成了一場麓戰,
誰先動心誰就滿盤皆輸萬劫不復.是誰把簡單複雜化?
其實說穿了,曖昧,是可以推脫責任的遊戲,沒有承諾就無需負責;曖昧,是
勇敢者的遊戲,無畏的人才能在角逐中進退自如;如果你沒有鐵石鑄就的心腸做
軟胃甲,那麼你就別拿曖昧當愛情!
曖昧是,比好朋友再親一點,但比情人遠一點。
曖昧是,你會常常等他線上。當他幾天沒有線上,你就會有些擔心。
曖昧是,你會不時去他的BLOG看看有沒有更新;而且你會留意字裏行間,
他對你有沒有什麼暗示。
曖昧是,有感覺,然而,這種感覺不足以叫你們切切實實地發展一段正式
的關係。
曖昧是,明白人生有太多的無奈,現實有太多的限制。你知道沒有可能,
但又捨不得放手。
曖昧是,有進一步的衝動,卻沒有進一步的勇氣。
曖昧是,他不是你的情人,但似乎他比你的情人更關心你和瞭解你。
曖昧是,你會編一條圍巾給他,但大家從沒有開始過。
曖昧是,雖然他不是你的情人,但他卻會對你說:你對我是十分重要的。
曖昧是,你感冒時有一個會在晚上打電話來,特意提醒你服藥,叫你蓋好
被子早點睡的普通朋友。
曖昧是,每當他提及他的另一半時,你會萬箭穿心。
曖昧是,為了逃避背叛的罪惡感。
曖昧是,甜津津又同時酸溜溜的。往往從未開始,已叫人不安,患得患
失。
曖昧是,別人以為你們在搞地下情時,你會沾沾自喜。
曖昧是,別人問你們是否戀愛中,你張口結舌。
曖昧是,常常掙扎表不表白。你怕表白之後,你既得不到一個情人,卻又
失去了一個知心好友。
曖昧是,見到他,你會心跳。見不到他時,你會掛念他。
曖昧是,兩個人都會互相猜想。他是不是已經暗示了什麼?我是不是自作
多情?
曖昧是,每天大家都會聊天,會互傳手機短訊,無規律地偶然約會。
曖昧是,你很想多走一步,但又怕會嚇怕了他。你會很小心流露自己的感
情。
曖昧是,除了情人節之外,其他的節日,大家都交換禮物。
曖昧是,你很想多走一步,但又怕會嚇怕了他。你會很小心流露自己的感
情。
曖昧是,兩個人沒有承諾過什麼。但雖然如此,你願意付出的,比有承諾
的情侶更多。沒有責任,但你卻很渴望去承擔,不問回報。
曖昧,是一扇門,你可以停留在門外,也可以踏進房子裏面。然後你不可
以停留在門下面。門--永遠不是終點站。
你們曖昧,彼此卻不屬於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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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撰寫得很真(作者應是為心理學家吧^^?),心裡是有所戚戚焉,描述了一個人在曖昧時期的種種表現,可以利用以上情況來分析否是已得到「曖昧」症狀。其在以上曖昧的跡象表徵中,有許多乃因「愛」的幼苗在發芽,所以才會用心的關心一個人,許多行為則自然就會表現出來,例如,在每一篇BLOG中,仔細品嚼其字裡行間所訴說的每一句。
我想關係從認識到親密異性朋友,其「曖昧」是一種過渡期,也就是一種試探對方的心意歷程,只是每人所經歷曖昧時期的長短有所異,太長了得就注意了,是否對方真的不想負責任?但本身認為此為只是原因之一。站在交往心態是對的角度,以本身的經驗和想法,其原因有兩個,一是「得不到明確的暗示」,因此缺乏了勇氣去表白,確認之間的關係,所以一直保持曖昧關係,此刻狀態應算是維持彼此某一程度的友好,一旦確認踏入愛情的條件都符合了,表白只是最後的攤牌。二是其「風險」,也就是怕表白之後,你既得不到一個情人,卻又失去了一個知心好友,不是YES or NO的二擇一,若要避免此情況,則要看彼此之間是否成熟。所以進一步進展與否,女生則掌握了控球權,假如女生對男生有好感,則需push一下男生,若沒有別讓男生誤會了。
然而,假如太多次曖昧,則小心是否得到「曖昧」過癮症,其應該承認有點花心的性質。假如真的對方是以不想負責任的心態來經營彼此之間的關係,可需要早點認清楚,免得到頭來只是一場空。
另外,男女生之間是必須要有些分寸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男生會主動出擊,也就是所謂的「追」,是否進一步的發展,其很重要的關鍵點是女生的態度,假如女生對男生真的沒有意思,得跟男生講清楚說明白(但不能太直接喔,要顧及男性的面子和尊重),讓對方瞭解目前彼此之間的距離是多少。假如女生真沒意思,一直讓男生覺得有機會,譬如說主動要求男生騎機車載回家等,那可害了男生,反而利用男生的好,這種女生可是貝戈戈,假如男生笨笨的,那也是沒辦法,你情我願摟。相反的如有好感,男生則是會不嫌麻煩和辛勞,再遠的距離都是順路的^^。
曖昧的感覺是美好的,酸酸甜甜,但並非常態,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最好。愛,本身認為,能分享彼此喜怒哀樂,和共同承諾與負責才是愛,就如同媽媽幫小baby換尿片時,不管多髒和臭,都開心的幫小Baby清潔呢。兩人在一起更要除了快樂的事情共享,也應該替別人分擔痛苦,不然只是「喜歡」的程度而已。
不管如何,愛情也只是個歷程,因為最終會形成親情,就如同父母之間。
針對「別把曖昧當愛情」之文章閱讀後,在此寫出一些心得和看法,與妳和大家分享之。願大家用正確的態度,學習兩性共處的智慧,尋找到你MR/Mrs. Right。
